淄博市文化局

    淄博市文化局成立于1956年6月27日,由1950年5月成立的淄博专署文教科沿革而来。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的职能部门。现设办公室、组织人事科、艺术科、文化科、计财科、文化产业科6个科室,编制总额23人,有 16 个直属企事业单位。 1995 年被国家人事部、文化部授予“全国文化模范市”荣誉称号。京剧《焦裕禄》获得文华新剧目奖。 2001 年五音戏《腊八姐》,获得第八届“全国人口文化奖”和第八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......

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省关于文化艺术与文物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拟定我市文化艺术与文物工作的政策、法规并监督实施。

(二)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。

(三)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,指导、协调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;规划、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