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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淄博市图书馆是建国后山东省首批设立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之一。原馆址座落于博山荆山脚下的范公祠,建筑面积 600平方米。1953年11月22日面向社会开放。1976年9月搬迁到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0号,现馆舍面积5300平方米,是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二级图书馆。2001年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“十五”期间规划筹建现代化的新型图书馆。
    现市图书馆的馆藏已由建馆时的 4万册,发展至目前馆藏书刊 60余万册,古籍图书近2万册,并藏有部分古善本和珍贵的古字画。
    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:建馆时设三部一室,工作人员11人。现设辅导

采编部、信息资料部、科技部、社科部、阅览室、少儿部、风帆读书社 (社科分部)、经营部、办公室、保卫科 9部室。工作人员60人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80%以上。取得专业技术职务56人,其中高级职称9人,中级 28人,占全馆人数的60%以上。
    多年来,作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,市图书馆始终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以“读者至上”为服务宗旨,开展热情文明、优质高效的服务。在日常工作中,坚持全年全天候开放,向全社会敞开办证,现有持证读者近万人,书刊流通率达 40%以上。同时,积极配合党的中心任务推荐优秀图书,通过公益讲座、座谈会、读书征文、举办展览、评选优秀读者、开办新书专栏等多种形式指导阅读;尤其是近几年来,通过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“图书馆服务宣传周”和“全民读书月”活动,努力强化全社会的图书馆意识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 1985年起开办电大班,培养出国家承认学历的电大生、中专生 220余名;积极为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,开展馆际互借,编印专题材料,协助读者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;努力优化阅读环境,使图书馆真正成为广大社会公众读书求知的乐园。1985年自筹资金建成文化商场,使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,为图书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。
    建馆近五十年来,市图书馆工作成绩斐然,多次受到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。 1960年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红旗”单位; 1985年被评为市“文明单位”;1989年省文化厅授予“先进单位”称号; 1989年、1990年两度受国家文化部表彰,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的标牌; 1992年中国少工委等六单位颁发大型少儿活动“优秀组织奖”;在 1986年以来的历届全省公共图书馆业务知识竞赛中均获优良成绩;省、市、区电视台多次录放介绍图书馆工作的专题节目。
    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,市图书馆将进一步改革内部管理机制,不断加强业务建设,努力扩大社会影响,充分发挥图书馆的社会职能,使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,利用图书馆,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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